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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环保模范城市范文

   日期:2024-07-15     浏览:198    移动:http://wlb.glev.cn/mobile/quote/5810.html

创环保模范城市范文(精选6篇)

*县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实施方案

为改善县城生态环境,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把我县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环境质量良好、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人民群众满意”的现代化城镇,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标准,制定我县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强化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积极实施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以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为总目标,重点突破、点面结合、全民动手、全面达标,努力改善城区环境质量,加快城镇建设步伐,推动全县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把我县建成“天蓝、地绿、水清、气爽、路畅”的现代化园林生态县城。

二、创建目标

我县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的总体目标是:根据河北省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从现在开始,动员全县人民行动起来,巩固和发展多年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果,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提高我县社会、经济、环境持续发展水平和环境水平,利用三年时间,使我县县城达到河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标准。

三、考核指标

(一)环境质量指标

1、空气污染指数<100的天数超过275天。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

3、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4、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5、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

7、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70%,无工业危险废物排放。

8、噪声达标区覆盖率>60%。

(二)社会经济指标

9、人均GDP>1万元/人。

10、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5%。

11、人口自然增长率<全省城市平均水平。

(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标

12、城市污水处理率>50%。

13、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100%。

14、城市气化率>90%。

15、城市集中供热率>30%。

1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四)环境管理指标

17、县委、县政府听取环保工作汇报和政府研究环保工作频次>2次/年。

18、公众对城市环境满意率>60%。

19、按期完成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COD、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

四、任务分工

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任务重,时间紧,需要全社会积极行动,县直各部门和景州镇政府要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联动,采取得力措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主要任务分工如下:

(一)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

1、城市开发建设。合理规划,扩大城市规模,继续做好县城新区二期居住小区及工业区的开发建设工作。主办单位:景州镇政府;协办单位: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

2、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建设。开展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建设,提高城市集中供热率、气化率。主办单位:县建设局;协办单位:景州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计划局。

3、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2005年年底完成县垃圾处理厂建设,完善城市垃圾收集、运输设施,做好垃圾资源化工作。主办单位:县建设局; *县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实施方案》的

4、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对县城污水进行治理,改善惠民渠污染现状。主办单位:县建设局、环保局。

(二)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1、制定并监督落实工业污染治理规划及限期治理计划。主办单位:县环保局。

2、在县城附近尤其是上风向严格控制新建污染项目。主办单位:县环保局;协办单位:县计划局、县经发局、县企业局、县工商局。

3、完善和规范烟尘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建设。主办单位:县环保局;协办单位:景州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4、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保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率达100%。对县城超标锅炉要加强治理,加大执法力度,杜绝黑烟囱的存在。主办单位:县环保局;协办单位:景州镇政府、县经发局、县企业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5、推广清洁生产工艺,提倡文明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主办单位:县经发局,协办单位:县环保局。

6、继续实施县城内“退二进三”工程,制定详细搬迁、停产、改造实施计划,对县城内污染企业进行搬迁、改造。主办单位:县经发局;协办单位:县环保局。

7、改变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逐步减少原煤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建立煤炭管制机制,全面禁止销售使用高硫份和高灰份煤炭。主办单位:县经发局;协办单位:县计划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环保局。

8、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对机动车尾气监督监测,实行定点与路检相结合,提高机动车尾气达标率。对尾气污染严重,经维修仍不能消除污染的老化车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强制报废。主办单位:县公安局;协办单位:县环保局。

9、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控制摩托车、出租车数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主办单位: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协办单位:县公安局。

10、控制建筑扬尘污染,对县城内建筑施工现场严格管理,确保所有工地扬尘污染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主办单位:县建设局;协办单位:县环保局。

11、运送土、煤、粉煤灰、水泥、砂石、垃圾的车辆必须密封,防止向道路随意掉撒。主办单位:县城管大队;协办单位:县建设局。

12、对县城道路实施机械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污染。主办单位:县建设局。

13、取缔露天烧烤,并加强巡视严防反弹。主办单位:县城管大队;协办单位:县工商局、县环保局。

14、禁止焚烧秸杆、树叶、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主办单位:县农业局、县城管大队;协办单位:县环保局、景州镇政府。

15、县城区内所有经营性炉灶推广使用清洁燃料,并对油烟污染进行治理,实现达标排放。主办单位:县工商局、县环保局。

16、在县城区周边建设具有防止自然外尘侵入能力的绿化隔离带。主办单位:县林业局;协办单位:景州镇政府。

(三)大力治理水环境污染

1、巩固“一控双达标”成果,严防污染反弹。

对污染治理无望至今仍未达标的企业,贯彻“关、停、并、改、转”方针。主办单位:县经发局、县企业局;协办单位:县环保局。

对达标企业加强巡查,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率和污水达标排放率达100%。对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主办单位:县环保局。

2、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速度。主办单位:县建设局。

3、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对污染严重的化工、造纸、印染、酿造等建设项目严格控制,禁止产生新污染源。主办单位:县环保局。协办单位:县计划局、县经发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4、在全县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主办单位: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5、综合治理惠民渠县城段污染,做好县城水功能区达标工作。做好惠民渠退污还清工作,严防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杂物,保持河渠水质清洁,保证河渠水质达到地表水5类水质标准。主办单位:县建设局。协办单位:县环保局。

6、对惠民渠*县段按规定设置排污口,对现有排污口进行集中清理、规范、整顿。主办单位:县水务局。

7、严格限量开采城市地下水源,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对企业加强技术改造,优先发展节水项目。主办单位:县水务局。协办单位:县经发局、县建设局。

*县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实施方案》的

(四)综合治理噪声污染

1、搬迁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主办单位:县经发局;协办单位:县环保局。

2、整治交通噪声污染。县城区内禁止机动车鸣笛,禁止拖拉机、重型运输车、机动三轮车等进入县城区,严格控制交通干线噪声。主办单位:县城管大队

3、限制社会生活噪声。严格限制在公共场所使用高音声源设备,整治各种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主办单位:县公安局;协办单位:县环保局。

4、整治县城区建筑施工噪声,在县城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作业。对打桩机、搅拌机等高噪音设备要控制使用。主办单位:县建设局;协办单位:县环保局。

5、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噪声污染的治理。主办单位:县环保局。

6、做好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工作。主办单位:县环保局。

7、继续加快噪声达标区建设,提高县城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主办单位:景州镇政府。协办单位:县环保局。

8、加强社区管理,开展“绿色生活小区”、“噪声达标区”建设。主办单位:社区办、县民政局。协办单位:县环保局。

(五)加强镇容镇貌及环境卫生管理

1、禁止生产和销售、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和塑料袋,防止白色污染。主办单位:县经发局、县工商局;协办单位:县城管大队、县环保局。

2、城区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保证城区道路、生活小区、公共场所卫生清洁。主办单位:县城管大队;协办单位:景州镇政府、县建设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3、禁止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建设单位必须及时清运。主办单位:县建设局;协办单位:县城管大队。

4、拆除违章建筑,严禁乱搭乱建。主办单位:县建设局;协办单位:县城管大队。

5、加强市场管理,取缔马路市场,禁止乱摆乱卖。主办单位:县城管大队;协办单位:县工商局、县建设局。

6、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整治乱贴乱画。主办单位:县城管大队、县建设局;协办单位:县公安局。

7、加大绿化建设力度。完成城区绿化工程,大力开展道路绿化、小区绿化、公共绿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绿化及拆墙透绿、防护林地建设,使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办单位:县建设局、县林业局;协办单位:景州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六)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

1、综合利用炉渣、矿渣和粉煤灰等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主办单位:县经发局。

2、严禁危险废物排放。

工业危险固体废物处置由主管部门及污染源产生单位负责。主办单位:县经发局;协办单位:县环保局。

医疗废物必须由特种垃圾焚烧炉处置。主办单位:县卫生局;协办单位:县环保局。

3、开展废旧电池回收工作,禁止废旧电池混入一般生活垃圾,在集中住宅小区、商业集中区等场所设置废旧电池回收箱。主办单位:县建设局;协办单位:县环保局。

(七)完成各项社会经济指标

1、要继续抓好经济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均GDP。主办单位:县计划局、景州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2、环境保护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1.5%以上。主办单位:县计划局;协办单位:县环保局、县财政局、景州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3、经济保持持续增长,增长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主办单位:县计划局;协办单位:景州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4、控制人口增长,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主办单位:县计生局;协办单位:景州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八)加强环境管理,严格环保执法

1、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按期完成总量削减任务。主办单位:县环保局;协办单位:县计划局、县经发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权”。主办单位:县环保局;协办单位:县计划局、县经发局、县工商局、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

3、加强对城区环境的监督管理,严格执法,查处各种违反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提高公众对城区环境的满意率。主办单位:县环保局;协办单位:县城管大队、县公安局等有关执法部门。*县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实施方案》的

4、加强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对重点污染源实行排污在线监控,做好城区环境质量的日报、月报工作。主办单位:县环保局。

5、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建立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队伍。主办单位:县环保局。

6、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要认真处理,及时反馈。主办单位:县环保局。

7、认真谋划,在城市建设及环境保护方面积极向政府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九)广泛宣传,全民参与环保模范城创建

1、制定宣传计划,对创建工作全程宣传报道,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全县人民参与到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中来。主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县环保局、县广电局。

2、建立公众参与机制,设立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公众热线电话,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通过环保问卷及行风评议,开展公众对环境满意率的调查,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县环保局。

四、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实行目标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工作的认识,把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作为树立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和工作生活质量的重要工作。县政府成立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听取各责任单位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工作汇报,召开环境保护工作和创建工作调度专题会议,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各有关部门、景州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都要成立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组织严密、政令畅通、协调联动、优质高效的组织领导工作体系。县、镇两级财政要在资金方面对创建工作大力支持。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根据此方案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对重点环境问题有关部

门要结合总体方案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提出实施进度计划,确保创建目标按期完成。要全面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创建指标,签订责任状,真正做到责任到位。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对领导干部考核及提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对不重视创建工作,不能如期完成责任目标的要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二)针对重点难点,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攻坚。对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标准,我县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水功能区达标率、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等硬性指标,存在的差距还较大。因此,必须针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展开攻坚战。要逐年增加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把环境保护项目列入财政预算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要认真谋划项目,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要利用环保绿色通道,争取国际金融和外国政府的环境保护贷款、赠款。积极与国内各银行接触,争取在利用国内银行贷款方面的支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环境保护投入,落实建设项目,达到河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要求。

(三)广泛宣传,营造创建活动浓厚氛围。在创建活动中,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搞好创建活动宣传工作的策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生动活泼的系列宣传活动。各级宣传教育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发挥舆论向导作用,把创建工作列入工作计划。电视台要设置创模工作专题栏目,对创建活动进行全过程、多角度、深层次的报道,对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给予大力宣传,对影响创建活动的反面典型予以曝光。要以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为主要内容,组织好“

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全民参与,共创环境保护模范城。

(四)加强法制建设,严格环保执法。要把环保法制建设作为依法治县的重要内容。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严重环境污染、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收费制度。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规范环保执法行为,努力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县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实施方案》的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4年6月-2004年12月)

编制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县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卢援助(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车耀光(县委副书记)

刘爱国(县人大副主任)

方双华(县政府副县长)

董庆瑞(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黄庆华(县政府顾问、建设局局长)

林贵明(县长助理、民政局局长)

苏文明(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韩仲儒(县政府办副主任)

辛桂军(县人大科长)

刘根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魏培育(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俊娥(县委农工部副部长)

唐玉林(县环保局局长)

张石重(县计划局局长)

刘玉杰(县经济发展局局长)

孙玉辰(县监察局副局长)

李卫安(县城管大队队长)

王吉昭(县工商局局长)

陈福元(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吕洪达(县水务局局长)

刘世军(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洪章(县卫生局局长)

冯长勇(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

王力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春池(县林业局局长)

孟凡景(县企业局局长)

张忠良(县交通局局长)

杨兰峰(县农业局局长)

申国兴(县畜牧局局长)

沈永明(县广电局局长)

李玉生(县计生局局长)

闫东阳(团县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唐玉林,副主任:叶风岗。

(二)实施阶段(2005年1月-2005年12月)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按照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标准和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得力措施,抓好各项指标的落实。

(三)检查、整改、提高阶段(2005年12月-2006年12月)

2007年前,每半年进行自查和检查一次,各责任单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自2006年6月起,在省、市环保局指导下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巩固,提高创建水平。

(四)申报验收阶段(2006年12月-2007年6月)

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攻坚,力争在2006年上半年完成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各项指标,2006年12月底前必须全部达标。2007年3月底前向河北省政府提交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验收申请。

2012年创模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普教科字[2012]122号文件《关于印发<黔江区教育系统2012年“创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黔江区教育系统2012年“创模”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提高我校广大师生的环保意识,确保我校环境教育指标达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县”(即“创模”)的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补黔江区人民小学2012年“创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我校“创模”工作,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创模”主题教育为载体,与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学生科技教育活动相结合地开展“创模”工作,从而促进我校学校环境的不断改善、育人环境不断优化、学校教学渗透进一步落实,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以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创模”活动为契机,创建“市级绿色学校”为2012年“创模”工作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任务

在本年中,我校将认真完成下列工作任务:

1.认真组织学校各部门开展“创模”宣传工作,认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创模”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宣传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拓展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将创模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制定2012年宣传计划,建立宣传阵地,开展环保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在学生中 1

倡导低碳生活,呵护生态家园,培养学生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和环境价值观;结合今年的“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和其他纪念日,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国旗下讲话和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创模”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我校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行为。

2.利用学校课程中的地方课程,要求所担任该课程的教师对学生进行相应课时的环境保护教育,并将环境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保证每学年环境教育课时达到12课时以上。同时,我校将认真规划好学校的绿化用地,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美化校园环境活动,增加学校绿化面积,使学校充满生机和活力。

3.建立健全学校环保教育评价制度,进一步改进学校环保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以创建“市级绿色学校”活动为目标,根据学校实际开展创建工作,在工作中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与问题,积极总结经验教训,同时在工作中发现典型、塑造典型、推广典型经验,从而推动学校环保教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4.做好创模工作“四结合”。即将创模工作与创建“市级绿色学校”相结合,与学校的学科教学相结合,与德育工作相结合,与学校少先队活动相结合。培养学生的环境意识,增强学生的环境忧患意识、法律意识、道德意识,让全校学生主动参与到环境保护的队伍中了,在学生中开展“争做环保小卫士”的主题实践活动。

5.以创模活动为契机,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创建优雅、整洁、舒适的校园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同时,把学校的环境教育有机渗透到学

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去,充分利用各学科的教学特点,强化、挖掘各学科的环境教育因素,开展学科有机渗透,让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获得环境科学知识,树立良好的环境意识,从而不断增强和提高我校学生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认真做好学校创模工作中的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在必要的资料上增加相关的文字说明,同时加盖学校公章,完善每次活动开展的情况记录,认真收集好相关资料,准备迎接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我校创模工作的各项任务,切实加强创模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补黔江区人民小学“创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长毅

副组长:冉光胜刘洋

成员:刘朝菊胡琼王绍明兰辉杨绍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兰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实施步骤

根据《黔江区教育系统2012年“创模”工作实施方案》,我校2012年“创模”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4月)

建立健全学校“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召开学校校务会议,分解目标任务。严格要求个有关负责人认真组织实施。并召开全校教职工“创模”工作动员大会,广泛深入宣传“创模”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创模”知识,增强全校师生的环保意识,激发

广大师生积极参加“创模”活动,营造浓厚的创模氛围。

2.深入推进“创模”工作(2012年5月至11月)

根据学校创模工作实施方案,抓住重点,深入推进创模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参与到宣传教育中来,向自己的父母及亲友展开宣传,进一步扩大影响,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同时,认真对照上级下发的考核目标,逐项进行自查自改,认真做好查缺补漏工作,规范整理有关文字、图片和图像等档案资料,以便迎接上街有关部门的检查。

3.总结阶段(2012年12月)

认真总结一年中创模工作的开展情况,积极总结经验教训,认真根据总结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学校将通过开展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充分认识开展创模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强化创模工作措施,全力以赴,各有关人员均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确保我校各项宣传教育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将把“创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学校校长总负责,并根据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做到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同时,结合我校自身的特点,把创建工作逐一落实到有关责任人,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同时,学校将建立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我校“创模”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

3.精心组织,强化监督。

各有关负责人要对创模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排,在创模工作中开展的活动要充分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积极筹备,丰富活动形式,并严格实行创模工作奖惩制度,将创模工作与学校教职工考核量化工作联系起来,与每学期的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直接挂钩,从而约束有关责任人的工作纪律。

为全面促进双创工作开展, 力求在对阳江市的环境保护现状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的基础上, 找出存在的难点和亟待解决的重点环境问题, 为阳江市双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依据。

1 阳江市环境保护现状

1.1 生态环境现状

“十一五”期末, 阳江市全市林业用地面积650.37 万亩, 森林覆盖率达到54.5%。生态创建活动进展良好, 阳春、阳西、阳东先后被评为省林业生态县。2013 年森林资源保持林木总生长量大于消耗量的良性循环。2013 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7.02%。比“十一五”期末上升2.52%。目前阳江市已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佳生态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中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等称号。

阳江市城市环境质量维持在良好的水平。全年空气、水及声环境质量良好。根据阳江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数据, 2013 年城区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363 天。PM10、SO2、NO2年均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13 年阳江市市控河流监测断面、省控河流监测断面、入海河口水质断面、近海海域水质断面、饮用水源监测断面监测数据全部达标。2013 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7d B (A) ,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6.9d B (A) , 均达到标准要求。

1.2 生态环境防治现状

阳江市近年来一直致力于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加强阳江市生态保护与农村环保工作。按照《阳江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2], 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1) 持续推进生态工业, 积极推进“工业进园、产业进区、集中生产、集中治污”产业发展战略。 (2) 加强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 打造生态文明。截止2013 年, 阳江市共成功创建生态示范区79 个, 其中省级生态示范村23 家和省级生态示范园2 家, 市级生态示范村53 家, 市级生态镇1 家。 (3) 重视林业建设和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阳江市生态公益林面积202.93 万亩, 管护面积202.93 万亩, 管护率为100%。在加大林业建设力度的同时, 全面控制水土流失, 推进退耕还林还草、退果还林, 加大“越地保护”造成的水土流失治理力度, 同时加强矿山废弃地的生态恢复, 加强矿山开采的生态监管。

1.3 污染防治现状

1.3.1 环保基础设施

2013 年阳江市已经建成12 座污水处理厂, 总污水处理能力为21.5×104t/d。2013 年阳江市市辖区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3 座,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为7×104t, 市辖区已建成污水配套管网252.02km, 市辖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为66.7%。

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 奕垌垃圾综合处理场是目前市区唯一一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总面积35×104m2, 设计总库容量约335×104m3, 其中一期填埋区已停用封场, 二期填埋区设计库容113×104m3, 前期建设完成35×104m3。而医疗废物处置方面, 阳江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位于阳江市区东北方向距市区14km的奕垌垃圾处理场西北角, 厂区占地面积2640m2, 设计日处理量5t, 2013年处理阳江市医疗垃圾96.1161t。

另外, 阳江市有源工业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是阳江市唯一一家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 建设符合规范, 经营规模1000t/a, 主要处理阳江市工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

1.3.2 污染防治现状

“十一五”期间, 阳江依法关闭了水泥、造纸、钢铁等33 家落后产能企业, 削减化学需氧量1596t, 二氧化硫2356t。“十二五”以来, 对广东万事达水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厂等29 家不达标的重点工业企业进行了环境治理, 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强制关闭了15 家生产粘土实心红砖的落后企业。关停了包括春潭水泥有限公司、金同水泥厂在内的4 家立窑水泥企业共9 条立窑水泥生产线 (设备) , 淘汰落后产能90×104t。此外, 阳春市还关停工艺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小纸厂7 家。通过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促进了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提高了阳江市的污染防治水平。

2 存在问题

2.1 资源环境压力

2012~2015 年期间, 阳江市进入经济快速增长期、产业结构调整加速期, 同时资源要素制约也将日趋明显。在拉动阳江市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 不仅需要保持土地、水和煤炭资源的供需平衡, 还需要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才能实现城市环境的可持续发展[3]。

2.1.1 土地

根据《阳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 2020 年) 》[4], 阳江市基本农田及耕地保护任务能按规划完成阶段性目标, 其中耕地开发任务已超额完成, 但基本农田高标准建设难以按目标完成。 (1) 任务重。至2015 年, 下达阳江市基本农田高标准建设规模为75207hm2, 为全市基本农田面积的45%。 (2) 资金投入不足。省的建设投资标准比较高, 且阳江市为经济欠发达地区而无更多的资金投入。 (3) 优质耕地后备资源数量减少, 实现占优补优提升耕地等级成本大幅上升。

2.1.2 水资源

阳江市2013 年降水总量为221.15×108m3, 水资源总量为137.96×108m3。水资源比较丰富。2013 年总供水量为14.098×108m3, 单位GDP用水量为25.02t/ 万元, 远小于全国平均水平70.72t/ 万元。

随着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清洁生产、节水工程的推进, 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新鲜用水将趋于减少, 农业节水灌溉工程的推广, 农业用水将保持稳定。根据《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1], “十二五”期间单位GDP用水量年均可降低13%。

2.2 环境保护压力

目前, 阳江市整体环境保护状况比较好, 根据阳江市未来的发展, 环境保护工作面对一定的压力, 主要表现在:

2.2.1 随着城市快速发展, 城镇居民人口有所增加, 导致城市污水处理负荷增加, 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量增大, 同时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将会导致尾气、噪声污染有所加重;

2.2.2 重点工业企业排放稳定达标, 目前部分企业未能实现达标排放, 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较少, 重金属污染防治起步较晚, 需要实施一系列的整治工作, 对重点企业加强污染防治;

2.2.3 总量减排压力较大, 根据《阳江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5], “十二五”期间阳江市水污染物和废气污染物排放新增量很大。

“十二五”期间随着城市人口增长, 阳江市电力、水泥行业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建成投产工业煤耗大增, 以及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 废气和废水总量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剧增, 特别是“十二五”期间火电行业新增量较大以及阳江市机动车减排相对十分薄弱, 全市大气污染物NOx减排将面临较大压力。

3 建议及对策

3.1 健全环保机构, 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加强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以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为重点, 落实环保机构的职能、编制和经费等, 全面统筹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信息、环境宣教、环境应急等各个领域, 健全环保机构, 强化监管能力, 提升管理水平, 规范环保人员管理, 强化培训, 提高素质, 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环保队伍, 为实现“双创”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和提供强大的能力保障。

3.2 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 强化环境管理手段

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进一步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 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健全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机制;要加大环境保护投入, 建立多元化的环境保护投资机制, 县区政府将环保投入列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并逐年增加。重点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试点和环保监管能力的资金投入, 确保环保行政管理、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行政和事业经费支出。

3.3 加强创模宣教引导, 推动全社会参与

巩固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 加强环境教育地方教材编写和使用, 依托“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 开展环境征文比赛等丰富多彩的青少年环境教育活动, 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建设工作, 提高公众的生命文明意识及环境保护意识。建立“环保进党校”长效机制, 将生态环保知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常规培训内容, 提高环保从业人员岗位技术培训质量。

4 结语

加快阳江市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是阳江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抉择, 也是阳江从生产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型、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以及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及“国家卫生城市”的文化基础。生态文明教育要将生态学的基本原理、知识、原则渗入到大众教育中, 使市民的知识、道德、政治、文化意识提升到人类生存战略上来, 从而促进全体公众的环境素质和环境意识的提高, 大力推进双创工作。

参考文献

[1]阳江市.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Z].2011.

[2]阳江市环保局.阳江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Z].2011.

[3]阳江市.阳江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7-2020) [Z].2007.

[4]阳江市国土资源局.阳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Z].2013.

【关键词】创建环保模范城市 存在问题 对策与建议

2011年,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决定,连同我市正在实施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绿化模范单位、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四城联创”,共创共建。经过两年来全市上下,各区、各部门广泛动员,积极行动,全力实施,环境保护力度迅速加强,环境质量水平大幅提升,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我市创模工作主要成效

一、编制创模《规划》,明确细化了工作任务。组织编写了《铜川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和6个专项规划,市创模办下达了《铜川市2012年创模工作目标指令书》,进一步细化了工作,落实了任务。明确了创模的时限、范围和步骤以及各单位责任分工。全力实施“蓝天、碧水、绿地、朝阳”等8大工程,共计57个重点项目,总投资32.8亿元。

二、狠抓创模项目,加快重点工程建设进度。截止今年6月底,《创模规划》涉及的57个重点项目,已经完成的11个,正在实施的25个。占规划项目数60%以上。新耀污水处理厂2.0万吨/日中水回用工程和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经完成。有8家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处理项目、9个城镇垃圾收集处理项目已经完成。柳湾水源地防护及综合治理项目和北市区垃圾处理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正在加快工程实施进度。

三、强化创模执法,改善了城市综合环境质量。第一,全面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推行“六要四禁止”规定,实施市区大气联防联控,加强燃煤设施管理,推广清洁能源锅炉12台,向1万户困难群众发放取暖补贴400万元。截止6月30日,全市二级及好于二级以上优良天数146天。第二,多部门联合开展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市区主要河流、河道脏、乱、差环境得到有效控制、河道生态基流逐步恢复,河流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经监测,岔口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26mg/L,氨氮浓度1.238mg/L。第三,对6家违法企业实行了市级挂牌督办。进一步强化了市区煤烟、建筑扬尘、门店油烟、敏感噪音以及医源性污水处理、川口一二三道桥区域环境整治等创模重点的执法力度。对违法现象,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高限处罚,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析我市创模27项未达标指标存在的问题原因以及距离《陕西省环保模范城市评分标准》要求的差距。创模当前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创模工作的力量偏弱。人员偏少,创模力量偏弱,造成对任务安排存在不及时,不细致情况。对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由于督办不能及时到位,出现了工作抓的不实、不细的现象。致使是一些重点工作一直停滞不前,难点问题更没有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办法,以至整体工作不实,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

二是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大型户外广告、公益广告、永久性广告投放数量也不多。在电视、报纸上开设了专栏专版报道,报道稿件数量偏少,并且报喜多,曝光少,没有很好地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开展得比较少,市民参与创建环保模范城的意识不够,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没有养成,公众对环保的知晓率不高;市民参与创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创模工程投入较少。创模的大部分工作产生都是环境社会效益,实施创模工作的重点、难点在与很快解决城市环境基础投入,经费短缺问题,没有钱投入到创模工程上来,是不可能很好的完成创模工作。只有通过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和积极实施好《创模规划》“八大工程”项目工程配套资金,才能保障创模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是基础设施建设缓慢。一些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比较缓慢,直接影响到创建目标的按期完成和工作的整体推进。建设市区集中供热国电项目,提高城市集中供热率工作缓慢,没有相应的解决方案。保障创模坚实稳固城市环境基础,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保工程建设及城市园林绿化、道路绿化等工作、工程进度。保障市区河道生态基流,提高出界断面水质,要加快上游水源水库调节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完成重点镇、主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或管网工程。

三、推进创模工作对策与建议

(一)抓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营造舆论氛围是前提。要利用电视的黄金时段不厌其烦地滚动播出市民创模环境卫生行为准则,要利用报纸的重要版面大张旗鼓地宣传创模,要设立专门的创模网站,要组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到开展创模的目的、意义,变“要我创”为“我要创”,形成全社会关注创模、支持创模、自觉参与创模的浓厚氛围。

(二)抓教育,提高市民素质。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提高市民素质是核心。要牢固树立“处处是铜川窗口,人人是铜川形象”的理念,深化对市民的环境教育、健康教育、文明教育、道德教育等,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环保意识、卫生知识和文明素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养成节能、低碳、环保、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使广大群众成为创模工作的支持者、参与者和受益者。

(三)抓基础,完善城市功能。在搞好创卫背街小巷硬化、脏乱差,市容市貌以及河道垃圾卫生综合管理的同时,还要抓好《创模规划》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加快集中供热、医疗垃圾处置、改善出界断面水质等方面重点工程进度,完成城市硬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工程,努力打造环境优美、功能配套、天蓝水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优美模范城市。

(四)抓根源,实行综合治理。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严格执法是关键。彻底清除街头的“牛皮癣”和“黑广告”问题和解决城市市容卫生“脏、乱、差”现象。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明令的“六个不批”。要以总量控制和环境容量为硬约束,把好环境准入关。要加大施工期间环境监理,加大项目试运行监管力度,解决长期试而不验、超标排污的问题。

(五)抓投入,确保资金到位。政府要将创模工作基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创模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证。对各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除财政投入外,要求其自身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创模;对企事业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可采取政府投入、社会筹资、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社会赞助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创模资金。

(六)抓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创模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想巩固创模成果,必须着眼长远,努力探索建立城市环保管理长效机制,将创模工作纳入经常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是完善环保工作机制,实行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级负责;二是完善考核机制,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将创模工作作为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直接与评先评优评奖挂钩。三是完善督查机制。把创模工作作为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开展专项督查、联合督查、跟踪督查,公开通报,该批评的批评,该表扬的表扬,促进创模工作扎实开展。

【参考文献】:

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创建陕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行动方案的通知》(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办发〔2009〕45号)

2、《“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及实施细则》(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6]36号)

3、铜川市2009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总结分析报告

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铜川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文号】津政发〔2006〕027号 【发布日期】2006-03-30 【生效日期】2006-03-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天津市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先进区县、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优秀组织

工作者、先进个人的决定

(津政发〔2006〕0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2002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与时俱进、力争上游、抢抓机遇、跨越发展的要求,争创一流,艰苦奋斗,为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进一步巩固创模成果,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市政府决定对在创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18个先进区县、49个先进单位、327个先进集体、189名优秀组织工作者和1123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区县、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为天津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按照站在新起点、再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的要求,树立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为我市实施“三步走”战略,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件:1.天津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先进区县名单

2.天津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名单

3.天津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优秀组织工作者、先进个人名单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天津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先进区县名单

和平区 河北区 河东区 河西区 南开区 红桥区

塘沽区 汉沽区 大港区 东丽区 西青区 津南区

北辰区 武清区 宝坻区 蓟 县 静海县 宁河县

附件2

天津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先进单位名单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

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经济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天津市人事局

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监察局

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规划局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天津市水利局

天津市卫生局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天津市统计局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

天津市广播电视电影局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天津市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

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天津市市政工程局

天津市园林管理局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天津市海洋局

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天津广播电视电影集团

天津日报报业集团

今晚报社

天津人民广播电台

天津电视台

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天津市电力公司

天津市供热办公室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天津市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

天津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先进集体名单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一处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六处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值班联络处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务处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督查室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

天津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三处

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城建法规处

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会议处

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行政处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新闻处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

中共天津市委规划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统一执法办)

中共天津市委规划建设工作委员会宣传处

天津市外国专家局

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创建处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与地区经济发展处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产业发展处

天津市经济委员会资源环保管理处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大港油田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一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机电工业控股集团公司

天津钢铁有限公司

天津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天津大港发电厂

天津第一热电厂

天津乐金大沽化学有限公司

天津市蓟县工业经济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教学研究室

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

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天津市塘沽区教育局

天津市蓟县教育局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

天津市开发区社会局

天津市第二南开中学

天津中学

天津七中

天津四中

天津市红桥区民族中学

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生物医药与环保科技处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社会发展科技处

天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研究室督办科

天津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天津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

天津市财政局预算处

天津市财政局企业一处

天津市财政局教科文处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城建管理处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质量安全处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综合计划处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施工管理处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

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宣教处

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环卫处

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爱卫处

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秩序处

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街容处

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察大队

天津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村镇建设处

天津市水利局河道闸站管理总所

天津市水利局水源调度处

天津市卫生局后勤基建处

天津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

天津市卫生防病中心

天津市公共卫生监督所

天津市肿瘤医院

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统计处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处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天津市统计局社会科技统计处

天津市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处

天津市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

天津市统计局人口统计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大气环境保护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固体废物及物理污染管理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计划财务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综合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水环境保护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自然生态保护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人事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开发管理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调研室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法制处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天津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技信息中心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机关服务中心

天津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房产管理处

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天津市农业环境保护管理监测站

天津市迎宾馆

南开大学

天津市电力公司路灯处

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发展与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宣教处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停车场和非机动车管理处

天津市市政工程局管理处

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排水管理处

天津市市政工程局道路桥梁管理处

天津市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园林管理局区县绿化建设管理处

天津市公路管理局外环线管理所

天津市海洋局海洋环境处

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

天津通用水务有限公司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卫生管理中心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第五港埠公司

天津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客户营销服务部

天津市林业局林果服务站

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局

天津泰达新水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诺维信(中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丰通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检查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天津港保税区环境保护局

天津北方网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日报社综合新闻部

天津日报报业集团资产管理处

今晚报社重要新闻部

今晚报社摄影美术新闻部

天津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

天津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广播

天津人民广播电台经济广播

天津人民广播电台生活广播

天津人民广播电台滨海广播

新华通讯社天津分社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天津记者站

天津电视台新闻部

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

人民日报驻天津记者站

中国环境报天津记者站

天津市供热办公室规划技术处

天津市和平区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和平区市容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支队

天津市和平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局

天津市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

天津市和平区供热办公室

天津市和平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天津市和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天津市河北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河北区市容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河北区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河北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天津市河北区环境卫生局

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局

天津市河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新开河街办事处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月牙河街办事处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宁园街办事处

天津市河东区经济贸易委员会

天津市河东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天津市河东区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河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天津市河东区市容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天津市河东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河东区监察局

天津市河东区房地产管理局

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天津市河西区市容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河西区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河西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天津市河西区城市建设委员会

天津市河西区市政工程管理局

天津市河西区园林管理局

天津市河西区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共天津市河西区委员会宣传部

天津市河西区卫生局

天津市南开区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南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天津市南开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天津市南开区园林管理局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华苑街道办事处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八里台街道办事处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万兴街道办事处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学府街道办事处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嘉陵道街道办事处

天津市南开区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天津市红桥区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红桥区市容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红桥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局

天津市红桥区园林管理局

天津市红桥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天津市红桥区市政管理局

天津市红桥区监察局

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天津市塘沽区统计局

天津市塘沽区财政局

天津市塘沽区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塘沽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塘沽区卫生局

天津市塘沽区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塘沽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天津市塘沽区园林管理局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塘沽分局

天津市汉沽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汉沽区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汉沽区经济贸易委员会

天津市汉沽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天津市汉沽区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汉沽支队

天津市汉沽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天津市汉沽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市汉沽区大田镇人民政府

天津市汉沽区人民政府寨上街道办事处

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天津市大港区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大港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大港区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大港区卫生局

天津市大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大港支队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港分局

天津市东丽区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东丽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东丽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东丽区水利局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丽分局

天津市东丽区广播电视局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无瑕街办事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张贵庄街办事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办事处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天津市西青区妇女联合会

天津市西青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西青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西青区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西青区水利局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天津东洋油墨有限公司

天津热带植物观光园

天津市津南区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津南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津南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津南区水利局

天津市津南区监察局

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人民政府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

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人民政府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

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镇人民政府

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人民政府

天津市北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北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

天津市北辰区水利局

天津市北辰区环境保护局

天津北辰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北辰支队

中国天辰化学工程公司

天津市武清区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清分局

天津市武清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武清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天津市武清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武清区卫生局

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

天津市武清区林业局

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局

天津市武清区广播电视局

天津市宝坻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宝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宝坻区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局

天津市宝坻区广播电视局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局

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坻分局

天津市蓟县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蓟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蓟县建设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

天津市蓟县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天津市静海县园林绿化管理所

天津市静海镇政府

天津市静海县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静海县市容委城管监察执法大队

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宁河县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宁河县建设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宁河县工业经济委员会

天津市宁河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宁河县园林管理局

附件3

天津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优秀组织工作者名单

张峻屹 王维基 杨金海 张秉银 边 江 钱长龙

齐二木 刘凤银 龚建生 沈东海 郑建民 李 栋

沈志建 史晓成 李亚力 吕广志 杨振江 王治平

贾 泓 何致瑜 王

000镇卫生院

二0一一年六月

县创民办:

000镇卫生院共有职工0000名,少数民族职工3名,涉及维、哈等少数民族,党员职工6名。

近年来,我院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抓好各项常规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全院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狠抓民族团结教育,特别是县“创民”工作开展以来,我院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在民族团结教育和创建工作上不断摸索,拓宽思路,总结经验,狠抓落实,我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各民族间和谐互助、共同进步已蔚然成风。认真组织开展了第29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以丰富多样的形式组织“我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演讲比赛、“民族团结结对子”等活动,还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评创活动。在卫生院党支部、院委会的领导下,我院民族团结教育深入人心,领导班子精诚团结、共谋发展,各族职工和睦相处、互相尊重,形成了人人讲团结,人人践行团结的浓厚氛围。卫生院先后获得了“自治区优秀党支部”、“州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有效地促进了我院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000镇卫生院会不断丰富和完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形式和内容,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活动中去,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大胆创新,不断开创民族团结新局面,努力推动卫生院民族团结工作健康、快速的发展。

认真自查自结后,我们认为我院已具备申报创建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条件,特此呈报,请上级部门予以审核验收。

000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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